部门概况

部门概况


李有宝

职务:主任                                          办公地点:行政楼206室 

E-mailliyoubao@jlau.edu.cn              办公电话:0431-84533500


蔡亚南

职务:副主任                                      办公地点:乡村振兴学院

E-mailcaiyanan@jlau.edu.cn              办公电话:0431-84532987


张  羽

职务:副主任                                       办公地点:行政楼208室

E-mailzhangyu@jlau.edu.cn           办公电话:0431-84532966


尹洪多

职务:六级职员                                     办公地点:行政楼208室

E-mailyinhongduo@jlau.edu.cn         办公电话:0431-84532966


刘树明

职务:科技推广科科长                           办公地点:行政楼208室

E-mail:liushuming@jlau.edu.cn     办公电话:0431-84533044


胡双燕

职务:社会服务科科员                          办公地点:乡村振兴学院

E-mailhushuangyan@jlau.edu.cn    办公电话:0431-84532965


李健菲

职务:科技推广科科员          办公地点:行政楼208室

E-mail:lijianfei@jlau.edu.cn        办公电话:0431-84533044


科技推广与社会服务中心职责

一、负责编制学校校地()合作、科技示范推广、成果转化、科普服务、乡村振兴等社会服务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产学研合作和交流工作,代表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业、协会组织等洽谈校地(企)及科研院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校地合作共建等事宜。

三、负责组织协调各类科技推广、示范、转化类项目的申报及项目的立项、经费分配等过程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科技示范推广成果的鉴定、登记和报奖等。

四、负责开展技术示范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学校承担科技部星创天地、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建设任务及管理工作,做好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使用管理。

五、负责产学研横向合作的项目及研发中心(实验室)等机构的组织、合同审核、过程管理及验收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吉林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办公室协调统筹职能,统筹智库建设等工作;学校各类乡村振兴试验站、科技小院、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七、负责科协、协会日常管理,学校科协秘书处工作,青年教师科协等指导。

八、负责学校农业科技推广专项基金项目的立项、论证、合同签署、验收鉴定等管理工作。

九、向上级相关部门举荐相关专家:负责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12316 新农村热线专家、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专家等社会服务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服务队伍建设,培育、组建社会服务团。

十、组织专家为政府、企业开展决策咨询、规划设计服务;负责吉林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智库建设,代表学校组织开展科技下乡与科技普及、科技推广与科技培训、科技扶贫与对口支援、成果展览与成果推介等活动,支持和协助各级科协开展科普工作,支持科普基地建设。

十一、负责社会服务工作统计,负责社会服务工作信息档案管理,负责以上各项活动形成的文字、照片、影像等材料的归档工作;社会服务工作年报编撰;专家库建设;中心网站、社会服务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维护工作。

十二、收集整理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收集市场信息提供教师在科技开发和社会服务中参考;负责公共媒体社会服务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十三、按管辖范围做好本单位管理、维稳、安全、防火防盗、卫生、矛盾化解等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负责以上各项活动形成的文字、照片、影像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技推广科职责

一、负责编制学校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等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科技部、农业部等国家部委及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畜牧局等省、市推广示范、科技推广、转化等引导类(产业技术体系)项目的申报及项目的立项、经费分配等过程管理工作。

三、负责产学研横向合作(技术投标)项目的组织、合同审核、过程管理及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管理和业务系统管理工作。

四、负责各级各类科技示范推广成果的鉴定、登记和报奖等。

五、负责校企、校地横向联合的研发中心和实验室等机构平台的组织、管理及验收。

六、开展技术示范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做好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使用管理。

七、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征集、筛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收集市场信息,提供教师在科技开发和社会服务中参考;负责公共媒体社会服务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承担科技部星创天地、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建设任务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中心内业务及科室交叉业务的综合协调工作,汇总中心内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经费预算,编制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汇编、年报,汇总中心内所有相关数据信息,统一对外提供所有数据信息。

十、负责分管项目系统登记、经费管理、绩效发放、项目督查和审计等工作;负责本科各类档案管理,负责本科室的各类统计工作、科研管理信息化和宣传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服务科职责

一、负责编制学校社会服务、乡村振兴试验站、科技小院、示范推广、学术交流、科技扶贫、对口支援等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业、协会组织等洽谈校地企及科研院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校地合作共建等事宜。

三、负责学校各类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站、科技小院、示范推广基地的组织、建设、运行与管理。负责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站等准入、退出和负责人的选聘和绩效考核。

四、组织专家为政府、企业开展决策咨询、规划设计服务;负责吉林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智库建设;代表学校组织开展科技下乡与科技普及、科技推广与科技培训、科技扶贫与对口支援、成果展览与成果推介等活动,支持和协助各级科协、学会开展科普工作,支持科普基地建设。

五、负责学术交流、科协、学(协)会日常管理,学校科协秘书处工作,挂靠协会日常管理及青年教师科协等指导。

六、负责学校农业科技推广基金项目申报、管理、验收。负责统筹学校社会服务工作量工作;做好社会服务专家库建设。

七、向上级相关部门举荐相关专家;负责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12316新农村热线专家等社会服务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服务队伍建设,培育、组建社会服务团队。

八、负责对接国家、省农技推广协会;对接其他单位部门的社会服务工作资源整合与供给。

九、负责中心内保密工作;负责公文的收签、督办及归档;负责处国有资产、公务用车、经费及印章等的管理;负责处校内外日常事务的接待、协调等。

十、负责分管项目系统登记、经费管理、绩效发放、项目督查和审计等工作;负责本科各类档案管理,负责本科室的各类统计工作、科研管理信息化和宣传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