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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04 /11

校内各有关单位:

鼓励激发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原创性研究,支持帮助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创造力黄金期脱颖而出,加速造就适应我省发展需要的青年学术和科技领军人才,吉林省科协决定继续实施“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项目。现将第“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托举期限、名额及经费额度

托举期限为2024-20263年,入选者不超过30人,在托举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首年4万元,次年3万元,末年3万元)。

、推荐资格

推荐渠道包括具备资格的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在吉林省工作的两院院士,吉林省科协现任主席、兼职副主席我校限推荐2人,每位推荐人限推荐1人。被托举人选应为199211(含)以后出生,女性或医疗领域科技工作者可放宽到199171日(含)以后出生。同一人选只能选择单位或个人一个渠道推荐,在推荐书中选填相应内容。

有关要求

1. 托举工程各方职责、托举人工作任务等请参照《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附件1)。

2.报送材料包括《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推荐书》(见附件2)和学会承担资格,被托举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证明材料。

3.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等)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和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等省级人才计划(包括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博士后等),以及历届“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不得申报此项目

4.推荐书电子版发送word指定邮箱,推荐书和证明材料用A4双面打印、一式8份,使用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2024419日下班前报送到学校科技推广与社会服务中心(行政楼208室)

   联系方式

人:张羽

联系电话:0431-84532966

箱:zhangyu@jlau.edu.cn

附件:1.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

2.第八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推荐

科技推广与社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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