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激发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原创性研究,支持帮助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创造力黄金期脱颖而出,加速造就适应我省发展需要的青年学术和科技领军人才,吉林省科协决定继续实施“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项目。现将第八批“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期限、名额及经费额度
托举期限为2024-2026年,共3年,入选者不超过30人,在托举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首年4万元,次年3万元,末年3万元)。
二、推荐资格
推荐渠道包括具备资格的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和在吉林省工作的两院院士,吉林省科协现任主席、兼职副主席。我校限推荐2人,每位推荐人限推荐1人。被托举人选应为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或医疗领域科技工作者可放宽到199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同一人选只能选择由单位或个人一个渠道推荐,在推荐书中选填相应内容。
三、有关要求
1. “托举工程”各方职责、托举人工作任务等请参照《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附件1)。
2.报送材料包括《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推荐书》(见附件2)和学会承担资格,被托举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证明材料。
3.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等),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和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等省级人才计划(包括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博士后等),以及历届“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不得申报此项目。
4.推荐书电子版发送word指定邮箱,推荐书和证明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8份,使用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2024年4月19日下班前报送到学校科技推广与社会服务中心(行政楼208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羽
联系电话:0431-84532966
邮 箱:zhangyu@jlau.edu.cn
附件:1.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
2.第八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推荐书
科技推广与社会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0日